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国有法而依、鼎有足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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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律师研讨许霆...     

  对客户而言,您总在追求最高端的市场地位,期望最平稳的快速发展。同时,您也知道风险与变化无处不在。当您的目标已经明确,而对实现的过程感到困惑之时,一个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所给予的帮助至关重要。她有能力为您预测所面临的机会与风险,为您解决所遭遇的变化与困境。在前行的道路上,助您始终保持清醒并最终获得成功。
  我们确信,对您所面临的问题及其运作规律,我们有着深刻的专业理解和完善的解决之道。我们笃信,作为一支杰出的律师团队,我们将成为你随时都最可信赖的伙伴。
   您与我们都相信,在您取得商业成功、实现财富增长和承担社会责任的征途中,必定需要一个最信赖的伙伴一路同行。她就是国鼎。
· 本所朱列玉主任受聘担任省转变职能决策咨询委委员    
· 国鼎2011年度年终总结暨表彰大会胜利召开    
· 香港李伟斌律师行与我所首次业务交流会成功举办    
· 热烈庆祝本所与香港李伟斌律师事务所成立合作关系    
· 本所高级合伙人陈剑律师被续聘为“广州市建筑行业劳动保险金管理...     
· 探索五台山博大精深的佛教文化、赏平遥久负盛名的古城风貌---...     
· “正义首德、社会基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向我所赠...     
· 山东省维坊市司法局领导亲临我所视察指导工作    
 朱列玉
朱列玉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
*第十届、十一届广东省人大代表
*广东省纪委监察厅特约监察员
*广东省政风行风评议团副团长
*广州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专家     
     
 

  1966年11月生,高级律师、国家一级律师
  主攻方向:金融、房地产、合同

  专业教育:经济法本科获法学士、国际经济法研究生获法学硕士、现正攻读民商法博士

  朱列玉律师系省人大代表、省直行风评议团副团长、省监察厅特约监察员、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中华全国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委员会委员、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省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地税局廉政监督员、广东省工商行政廉政监督员、广州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广州市青年商会常务副会长、天河区政协委员、天河区工商联副会长、海珠区工商联常委。

  先后担任省直行风评议团省交通厅分团副团长、省旅游局分团副团长、省工商局分团团长、省财政厅分团团长、省食品药品监督局分团团长。

  朱列玉律师有长期丰富的律师工作实践经验,尤其擅长于金融、房地产和合同领域的律师业务。

  在金融律师业务领域,朱列玉律师曾代理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与广东某企业的融资纠纷案件,建设银行东莞分行与香港某实业公司的借款纠纷案,代理建设银行广东分行、某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与广东某房地产管理公司一系列借贷融资纠纷案,单案标的高达数亿元。因在金融财税专业领域有较深研究而被广州市人民政府聘请为决策咨询专家。

  在房地产律师业务领域,朱列玉律师成功的办理过深圳市威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某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建房纠纷案(标的 8650 万元)、东莞银禧花园建造有限公司与某市建安(集团)公司建筑纠纷案(标的 6098 万元)、 深圳市福田环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合作建房纠纷案(标的 1.3 亿 元 ) 等重大房地产诉讼案件,办理过全国首例法院被诉国家赔偿案和全国首例缔约过失责任案,办理过被国家工商局定为 99 年全国十大消费奇案之一的安富花园房产案,取得十分好的社会效果。

  在合同律师业务领域,朱列玉律师办理过倍受省政府领导关注的广东省高速公路公司诉某市高速公路公司投资合同纠纷案(标的 1.4 亿元),全部胜诉全额追回欠款,成功代理 CLINTON ENGINEERING LIMITED 与广州某房产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标的港币 1.19 亿元),佛山石湾置地集团公司与香港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标的 5500 万元)等案件。

  此外,朱列玉律师在理论研究方面有非常深厚的功底,曾参与《国际法律大辞典》的编写,主写国际投资法篇。朱列玉律师还发表论文二十多篇,其中《多层传销及其法律监控》获科技论文大赛二等奖,《浅析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获广东省法学会论文二等奖,《中国在欧共体反倾销案件中的诉讼与代理》在《广东对外经贸》杂志发表后被广东律师杂志等多家刊物转载,《全国首例法院被诉国家赔偿案》在《中国律师报》发表,在《广东律师》上发表了 《 加入 WTO 后如何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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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 剑
陈 剑

     复旦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生,曾任政府法制服务中心主任、市中级法院的法官和业大专职教员、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市级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创办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现任高级合伙人、监事长。

  该律师从事法律专业工作二十余年,法学功底深厚,执业经验丰富。特别是在刑事辩护、知识产权、经济法律服务领域有着突出的业绩:
犯有贩毒罪的林岳辉(重大贩毒)、犯故意杀人罪的鄂毓馥(杀人并解)、犯抢劫罪的张亮球(重大抢劫杀人)、犯贪污、挪用公款罪的蔡伟球(数额特别巨大)一审均被判处死刑,经该律师辩护后,二审均由死刑改为死缓;而被控走私普通货物罪的李志华、被控走私毒品罪的金灿良、被控诈骗罪的李增亮经该律师的大量工作及准确到位的辩护后则最终被无罪释放;还有众多的被告人经该律师辩护后或被推翻一罪,或被改变定性,或得到减轻处罚。
成功办理了深圳市盛亿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山东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纠纷一案、南海市建筑工程公司十二分公司与佛山中宝铜业有限公司工程款纠纷一案、广东省八建集团有限公司与江门朝阳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佛山市针集针织工贸公司与佛山市同创经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刘某某与杨某某、东莞市黄江镇育英小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均获得了二审维持或改判胜诉、再审改判胜诉的满意结果,其中南海市建筑工程公司十二分公司与佛山中宝铜业有限公司工程款纠纷一案是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再审,并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胜诉。
  该律师现为佛山市天安塑料有限公司、广东省外贸开发公司、军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地铁设计院、广州市建筑行业劳动保险金管理办公室、珠海元朗食品企业集团、珠海旺旺食品有限公司等多家知名机构及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多次就顾问单位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的可行性、风险预测和对策,从法律上加以论证,提供法律依据,协助完善顾问单位有关法律文书,制定规章制度,建立档案管理。
  该律师参与过各种商务谈判、草拟及审查合同、出具专项法律意见等,在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治理、债权债务重组、企业改制等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并成功处理和代理一大批经济、民事纠纷和案件。从业以来,该律师为顾问单位及当事人清收大量债权、挽回大量经济损失。
  该律师具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和人际交往沟通能力,且擅长跳跃思维和逆向思维,往往从他人确认已定局的案件中另辟蹊径,使案件峰回路转,从而取得出人意料的效果,深得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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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敏杰 Jason Lee
李敏杰 Jason Lee
*广东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副总干事

  李敏杰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经济师。曾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及法律部门任职,后任广州某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法律总监,现为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副总干事。

  李敏杰律师法学功底深厚,执业经验丰富。在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该律师现为韩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等多家知名机构及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该律师曾全程参与筹建广州市某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全部法律事务,并作为法律总监牵头参与处理大量的资产追收项目,有效地盘活了巨额不良资产。该律师参与各种商务谈判、草拟及审查合同、出具专题法律意见等,并在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治理、债权债务重组、企业改制等方面取得了优良业绩。在涉外业务方面,作为韩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的法律顾问及美国商会华南分会的友好会员,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实践经验丰富的优势及多年以来与海关等政府部门形成的良好工作关系,积极为外商及本国客户提供投资咨询、企业并购、知识产权保护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受到客户的广泛好评。该律师还在刑事诉讼(特别是经济犯罪)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和灵活的诉讼技巧。作为辩护人,办理了许多知名的大案要案,取得了良好的诉讼效果。

  该律师待人诚恳,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和人际交往沟通能力。在他参与处理的法律事务中,他的业务能力和沟通技巧得到了充分体现,善于有效化解矛盾,并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该律师愿意为您提供热诚、优质的法律服务。

A Brief Introduction of Jason Lee (Lawyer)
 
Jason Lee (Chinese name: Li, MinJie), Attorney at Law and economist, obtained his law degree from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CUPL). He worked in the finance supervision and legal departments at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He then worked as the chief legal counsel in a state owned commercial holding bank. He is currently the managing director and senior partner of Guardian Law Office in Guang Dong.
 
 
Jason possesses both a superb mastery of legal doctrines and rich practice experience. In the field of non-litigation, he serves as the legal consultant for South Korea’s Council in Guangzhou as well as numerous prestigious institutions and large corporations.  Jason has participated in various commercial negotiations, drafted and audited contracts, and provided special legal advice. He has excelled in providing professional legal opinion in fields such as modern corporate bylaw, business management, restructuring of debt and credit, and organizational reform. As a legal consultant, Jason participated in the establishment of a state owned commercial bank in Guangzhou in its entirety.  He was instrumental in successfully collecting the bank’s large debts and making good use of the bank’s bad assets.   In addition, over years of legal practice, Jason also represented clients in litigation, collected bad debts, and prevented economic loss in over one hundred million Yuan for his clients.
In criminal law litigation (especially economic crimes), Jason possesses rich defense experience and tactful litigation techniques. He has successfully defended and protected the legal rights of his clients in many high profile cases.
 
 
Jason is an earnest attorney with a diligent and responsible work ethic. He also has good social network and excellent people skills.  He is excellent in problem solving and conflict resolution and excels at obtaining the best legal recourse for the clients.
 
 
Jason will zealously represent your interests and provide you with the kind of high quality legal service you deserve.
 
 
 
Contact phone: (020)83548551  83542661      cell phone: 13380070539      13924282848
Fax: (020)83547622
Http://www.guardianlawye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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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丽娟
许丽娟

扎实的法律和综合知识功底:

  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系,研究生学历班,主修民商法,十五年律师执业资格,中级金融(经济师)职称,首批获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

丰富的工作经历和社会关系:

  曾任检察官、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处长、国有控股银行法律部总经理、支行行长等职。

出色的工作成果:

  曾全程主导某国有控股银行改制的法律事务;

  担任广州日报开发区印务公司,广州亿安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联丰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润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

  代理广东农经实业公司、广东新金山置业公司诉广东物资集团、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物华融资部存款纠纷二案胜诉,成为该类案件少数胜诉案件之一,被收进当年广东省法院年鉴案例。

  代理佛山顺德烟草专卖局局长李某被指控私分国有资产二百三十余万元同时构成滥用职权罪一案,成功改判为销毁会计帐册罪,只被判一年缓刑二年的轻罪;

  代理佛山顺德工行副行长钟某被控贪污五百多万元一案,经努力最终法院认定数额减为一百多万元;

  代理某建筑工程公司经理李某行贿五十多万元案件,梁某受贿二十多万元等案,最后被告均被轻判缓刑;

  代理广东番禺一外资公司及其负责人肖某偷逃税三千万多元一案,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现法院因证据不足无法定罪;

  代理香港(深圳)塑料制品厂范某偷逃关税一百多万元案,最后法院轻判有期徒刑一年;

  代理冯某特大走私、贩运毒品一案,最后冯某免除死刑等等。

  以上的工作业绩,皆源自该律师“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严谨、高度为当事人负责的工作责任心,高超的法律运用及诉讼技巧。

如果你遇到了法律上的“麻烦”,你还等待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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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 伟
何 伟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中山大学法学硕士*

*武汉大学法学博士生*

*美国 Temple 大学 LLM *

*广州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

*广州市律师协会破产清算法律委员会主任*


  毕业后一直在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律师实践经验,擅长办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房地产合作、开发、买卖、租赁纠纷案件、知识产权案件、金融期贷纠纷案件等。

  在诉讼方面成功代理了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某大型私有企业的合同纠纷案、广州广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商土地纠纷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市办事处与广东某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借贷纠纷系列案、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某大型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纠纷、广州益鹏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广州国际建设开发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某支行借贷纠纷系列案。

  在非诉讼方面重大项目有:为广州市中天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天上人间”别墅项目整体转让(价值 3 亿元人民币)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转让方案的设计、转让合同的草拟、谈判等;参与广州市华南橡胶轮胎有限公司的债转股合同的草拟、修改、谈判等全过程。

  在代理法律业务过程中,认真负责、讲究诚信、注重办案质量,所代理的业务均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曾担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亚洲国际大酒店、华南橡胶轮胎制造有限公司、广州市恒生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双菱钢铁工业有限公司、长江企业集团、广州嘉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功利投资公司、大昌中国汽车有限公司、广东广花高速公路公司等十多家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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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称华
杜称华
*武汉大学民商法博士生 
*广东省法学知识产权分会副秘书长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特邀评标专家
 

  杜称华律师,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法学和经济学双学士、经济学(金融方向)硕士,武汉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生,师从温世扬教授。

  杜律师是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分会副秘书长、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会理事,是广东省人民广播电台城市之声频道《议案说法》栏目专家主持,是广州市律师协会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及破产专业委员会委员,是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特聘评标专家。杜律师还担任广州市六中附属珠江中学特聘法制副校长,广东湖北商会法律顾问,武汉大学法学院广州校友会理事。

  杜律师是享有盛誉的民商事律师。主攻金融、房地产工程款案件诉讼及各种疑难案件执行,在金融、房地产、工程款诉讼及强制执行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是多家银行和大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近三年来,承办二百多件案件,其中金额过亿案件达二十多件,为客户挽回数十亿元经济损失。是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工行广州分行、广州市农村商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及深圳办、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平安银行的律师库大要案专家律师。在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广东省各中级法院等均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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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永志
周永志

  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系。毕业后一直在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律师实践经验,擅长办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房地产合作、开发、买卖、租赁纠纷案件、知识产权案件、金融期货纠纷案件等。在诉讼方面成功代理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与南方物流公司的保险代位追偿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市办事处与广东某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借贷纠纷系列案、广州益鹏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广州国际建设开发公司、广州市黄埔区茅岗村征地补偿款纠纷案、安富花园数名业主的申诉执行案、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某支行借贷纠纷系列案、广东省版权局与广州某音像包装厂行政诉讼案、中国南方航空进出口贸易公司与广东省外贸计算中心合作纠纷案、著名歌星谭咏麟上海、成都演唱会合伙纠纷、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晶艺玻璃工程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广州神通电信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公安局合同纠纷案、太平保险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与广州天恒房地产公司购房合同纠纷系列案等重大疑难诉讼案。在非诉讼方面重大项目有:为广州市中天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天上人间”别墅项目整体转让(价值3亿元人民币)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转让方案的设计、转让合同的草拟、谈判等;参与广州市华南橡胶轮胎有限公司的债转股合同的草拟、修改、谈判等全过程。在代理法律业务过程中,认真负责、讲究诚信、注重办案质量,所代理的业务均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担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去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亚洲国际大酒店、华南橡胶轮胎制造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市恒生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双菱钢铁工业有限公司、长江企业集团、广州嘉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勤天投资有限公司、大昌中国汽车有限公司、广东广花高速公路公司等十多家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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